在臺灣,“行政院”12月11日拍板《人工生殖法》修正草案,送“立法院”審議。若獲三讀通過,將擴大人工生殖受術對象,包括未婚女性、女同性伴侶都能生育下一代。不過,男同性伴侶因涉及代孕議題,尚未取得社會共識,仍無法適用人工生殖。
▲有民團擔憂,修法將影響臺灣的家庭結(jié)構、社會倫理價值。圖為民團過去呼吁停止人工生殖法修法。中國時報資料照片
同婚專法自2019年通過迄今已6年,不少同性伴侶希望透過人工生殖孕育下一代,但礙于《人工生殖法》,只能遠赴海外尋求生育機會,但費用高昂、流程復雜,且醫(yī)療安全難獲保障。
本次修法雖放寬人工生殖適用對象,但也有許多加嚴措施,例如要求滿45歲婦女先檢查確認有無不適合懷孕或生產(chǎn)的狀況;新增事前評估流程,無論夫妻、女同性伴侶或未婚女性,皆須通過子女最佳利益評估。
另外,本次修法也強化親權和血緣認知權,包括明定人工生殖子女視為婚生子女,不得于配偶受術后撤銷;捐贈精卵所生子女可知悉捐贈人的血型等非辨識資料,若患有重大遺傳性疾病或有器官移植需求,可查詢捐贈人姓名及聯(lián)絡方式等。
來源︱中國時報












